关于申报入驻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工坊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培育大学生创业意识及创业精神,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开展,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工作,现决定正式启动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工坊(以下简称创业工坊)入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业工坊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模拟营运和创业实践,具有孵化器功能。孵化场地设在学院综合楼及食堂,具体地点为综合楼108室、110室、112室和一食堂一楼的创业角、二食堂三楼的部分档口(食堂场地仅限食品生产类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过期将不受理。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入驻的项目必须是目前在校内批准运营孵化的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填报入驻申报书,经二级学院批准后上报。
2.申报入驻的创业项目负责人为本校全日制在校二至三年级学生或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在校一年级新生原则上不允许入驻;同时申报入驻的创业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需要能够正确处理工学关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及格科目,且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已经持有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4.参与申报的创业项目,均已运营半年,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出运营状况较好,与专业联系紧密,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入驻创业工坊。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大学生创业工坊入驻申报书》,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档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大学生创业工坊入驻申报书”。
2.申报书填写说明:除签字部分为手写外,均要电脑输入打印后上交;“主要负责成员概况”部分填写的对象为团队管理层,能够负责团队至少一项事务的人员;本表内容为8页,不要私自增加页码;表格尺寸有限,请填写时语言简练,可通过调整行距、字号大小等来保持表格尺寸。
3.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要求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打包压缩统一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指定邮箱(lfcxcyxy@163.com)。
四、申报入驻审核程序
1.各二级学院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方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2.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校内创业导师委员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项目要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创新创业学院终审并公示。根据初审、复审以及现场答辩,结合之前创新创业学院督查中对于项目运营掌握的情况,客观公正的把真正有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遴选出来,确定入驻名单。
五、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教学楼314
联系人:郭天骄
联系电话:024-88086172
电子邮箱:lfcxcyxy@163.com
附件:1.大学生创业工坊入驻申报书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