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运营情况期末督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创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8〕34号)文件的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和发展,及对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的考核管理。现决定对各二级学院在孵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运营情况开展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系创新创业学院对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展情况的定期检查,同时也是对校内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的绩效考核,督查采取查阅、收取相关材料的形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按时按要求上报材料。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内容
1.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从上次督查(即3月13日)至今的阶段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该项目内容的介绍、运营情况、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项目下一步发展的设想等。
2.提交各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财务报表,即现金日记账。
3.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教师指导记录手册,教师指导手册为本学期教师指导考核的一部分,请各指导教师严肃对待,按时上交。
4.提交业绩实证材料,即工作纪实类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本院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创业项目指导教师及时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要求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装订上交,材料封面统一使用附件1中的模板进行改动。
2.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以《XX学院+项目名称阶段性工作总结》命名,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要求条例清晰、文字精炼,字数不少于2000字。
3.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打包压缩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指定邮箱(lfcxcyxy@163.com),并注明“XX学院+项目名称”字样。
4.报送时间:请于2018年6月2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lfcxcyxy@163.com)。
以上所有材料的上交情况,将作为本学期考核指导教师课酬、项目扶持资助以及评优等方面的重要参照指标。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教学楼314
联系人:郭天骄
联系电话:024-88086172
附件:1.《XX学院+项目名称》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阶段性工作材料封面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