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17年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运营情况督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创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7〕26号文件的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和发展。让学生更好地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创业训练,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促进他们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使创业项目尽快走向社会,产生新的经济体。创新创业学院将在近期走访各二级学院2017年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开展为期一周的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与项目指导教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交流座谈。走访座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按时按要求上报材料。现将本次督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活动整体安排
本次督查系创新创业学院对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的定期检查,活动安排分为三个环节:报送材料、实地走访及现场交流座谈。须参与本次活动的人员包括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负责人、创业干事、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教师。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内容
1.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创立至今的阶段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该项目内容的介绍、运营情况、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项目下一步发展的设想等。
2.提交各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财务报表,即现金日记账。
3.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教师指导记录手册。
4.提交业绩实证材料,即工作纪实类相关材料。
5.若项目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的,需提交相关证照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各一份。
6.各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各一份。
7.创新创业学院将定于2018年3月19日至23日走访各二级学院孵化项目,并与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座谈。请各二级学院在接到通知后,报送此时间段内本学院所涉人员均能参与走访座谈的日期时间。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本院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须报送的材料,纸质版材料要求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装订上交,材料封面统一使用附件1中的模板进行改动 。
2.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以《XX学院+项目名称阶段性工作总结》命名,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要求条例清晰、文字精炼,字数不少于2000字。
3.各二级学院所涉人员均能参与走访座谈的日期时间需填入《XX学院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督查座谈会安排反馈表》(附件2),并于2018年3月14日下班前将发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lfcxcyxy@163.com)。
4.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打包压缩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指定邮箱(lfcxcyxy@163.com),并注明“XX学院+项目名称”字样,同时将本学院参与座谈日期写在邮件内。
5.报送时间:请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3月19日下班前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lfcxcyxy@163.com)。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教学楼314
联系人:郭天骄
联系电话:024-88086172
本次督查活动是对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开展情况的检查,望各二级学院给予配合并引起重视,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及参加交流座谈会。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后各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提供资金资助和场地资助的依据,若不按时提交材料或项目无明显进展、工作中有异常、弄虚作假的现象,创新创业学院将依规章制度有权终止该项目的运行。
附件:1.《XX学院+项目名称》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阶段性工作材料封面
2.XX学院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督查座谈会安排反馈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