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9月18日,在副院长宋真君同志的带领下,创新创业学院、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信息中心联合开展了实训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此次检查,是学院落实《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科技司﹝2018﹞254号)要求所开展的加强实训室安全建设的系列工作之一。创新创业学院协同教务处对学校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此次排查工作,得到了四个二级学院的大力配合,在各位二级学院的院长陪同下,排查工作历时半日,排查了实训一号楼和实训二号楼所有实训场所。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实训室的门没有观察窗,个别房间的电线和网线需要整改,有的冰箱存在超期现象,一些高温等涉及危险的设备没有张贴警示标识和安全使用流程等等,这些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要进行集中整改。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实训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工作组织机构的健全与完善,建立二级学院安全责任体系,所有实训室房间都需明确安全责任人。同时,二级学院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基础上,筹建二级学院实训室安全检查督查组,定期对所辖实训室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值班值日制度完善,相关记录材料完备。
宋院长在排查中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结合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务求实效长效;要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闭环管理。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通过一段时间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集中排查与整改,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理顺、完善实训室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实训室危险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校领导在实训室安全检查现场指导工作